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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举报受理范围

一、依照法定职责,本市范围内的重大土地(矿产)等违法案件。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市、区)级国土资源部门已有明确答复意见,当事人不服的案件。

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与国土资源有关的事项。

四、由上级部门交办和市国土资源部门认定,须直接查办的各类国土资源案件。


 

网上举报说明

首先,必须实事求是,据实举报。

其次举报的内容一般可分为三部分:

一是反映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概况;

二是举报的事实,一般要求能反映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在什么时间、地点已发生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以及证据材料等;

三是举报人的情况,如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或地址。

为便于国土资源局对举报案件的查处,便于与举报人的联系,提倡署名举报。


 

 

网上举报制度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接受举报后,根据《信访条例》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查处。对于每件举报,除匿名或化名无法直接答复外,都要直接答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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