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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5年土地评估机构

抽查评议结果的通知

 

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土地评估行业的监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德州市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对在我市备案从业土地估价机构2005年的估价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并组织专家对其出具的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进行了评议,现将专家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通过抽查发现,部分土地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存在评估方法选择不太合理,技术路线设计不够科学准确,参数偏离较大,土地估价结果高于正常市场价格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目前主要从事抵押价格评估,按抵押人或抵押权人的要求从高评估土地估价结果。存在个别非土地估价机构收取中间业务费、业务协作费及具有类似性质的不合理费用的现象,个别估价机构有采取故意压低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揽估价业务的行为。检查发现,个别机构的法人代表不是注册土地估价师或备案土地估价师不在德州执业,由其他人员代签估价报告的现象。

针对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要认真按照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关于开展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净化土地估价市场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搞好自查自纠,自觉遵守有关政策规定,端正从业态度,增强执业素质,不准进行业内恶性竞争,不准采取商业贿赂手段承揽估价业务。认真学习《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严格评估程序,自觉执行地方政府公布的城镇基准地价标准,不迎合需要故意高估或低估土地价格。对明显偏离正常市场状况的估价报告不予备案。土地估价报告必须由备案注册土地估价师签署,并由署名土地估价师办理估价报告备案事宜,否则不予受理。在运用市场比较法时,不得选取评估价格作为可比交易实例,可比实例要明确具体项目;在运用成本法时,不得高估土地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有关费税,必须按地方政府公布的标准计算;在运用收益法时,不得高估收入或者低估运营费用,选取的还原利率不应低于现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在运用假设开发法时,应以同级别土地上房地产的当前实际售价估算未来开发完成后的价值,不得低估开发成本、有关费税和利润。各类参数原则上使用基准地价测算过程中的标准或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数据。


   
本次评议结果被评为优秀等级的估价机构,可以接受国土资源部门委托从事出让土地价格评估;被评为合格以上等级的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土地抵押、转让等二级土地市场的价格评估;达不到合格等级的估价机构,暂不受理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要按照《德州市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整改,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再开展土地估价业务。

 

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5年土地估价中介机构抽查评议情况表

机构名称

项目简称

报告等级

综合等级

青岛衡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德州金佳源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

德百抵押

一等

一级

(优秀)

天歧抵押

一等

银龙抵押

一等

德州智邦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晶峰抵押

二等

三级

(合格)

崔进东抵押

三等

瑞兴抵押

三等

德州弘刚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交通抵押

二等

三级

(合格)

神马抵押

三等

红都抵押

三等

德州中信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岳泰抵押

二等

三级

(合格)

德兴抵押

三等

东方红抵押

三等

山东正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汽运抵押

三等

四级

汽运抵押(商)

三等

天马抵押

四等

注:按照国土资源部标准,土地估价报告评分在90分以上为一等,80-89分为二等,70-79分为三等,60-69分为四等,60分以下为五等。

按照《德州市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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