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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7年度地价指数的通知
各行政科室、分局、事业单位,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
为及时把握城区土地市场及其地价变化趋势,按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技术规范》(TD/T1009—2007)要求,组织开展了2007年度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监测范围与基准地价覆盖区域相一致,监测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采取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分级布设监测点的方式测算地价指数。通过对监测样点的计算,
2007年度各用地类型的级别环比地价指数为:
商业用地:一级地101(100.56),二级地100(100.46),三级地102(102.21),四、五级地103(103.46);
住宅用地:一级地101(101.49),二级地104(103.52),三级地101(100.68),四、五级地105(105.49);
工业仓储用地:一级地101(100.85),二级地101(101.05),三级地102(102.24),四、五级地101(100.52)。
公共建筑用地的地价指数参照住宅用地。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O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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