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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
一、齐河县赵管镇煤矿筹建处非法开采案
2006年,齐河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时发现赵官镇煤矿在进行建设,齐河县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矿正在进行矿井主巷道施工施工。县局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5月29日,市、县国土资源局、齐河县政府到该矿进行督察,再次下达了《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矿方表示已经停止了矿井的开拓,只是在进行井下设备维护。齐河县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4万元罚款。
二、乐陵市希森集团违法开采地热资源案
2006年6月1日接到群众举报,乐陵市梁锥新村正在开凿地热井。乐陵市国土资源局于第二日进入现场进行了查证,希森集团负责人和打井队负责人都承认是地热井,用于大棚供暖。调查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该公司和河北武强县水物局打井队始终不配合、不理睬,并给调查人员施加压力。7月3日又在城区内开始了新的违法勘探地热资源打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把乐陵市希森集团违法开采地热资源的情况报告给市政府,市政府领导批转给乐陵市市政府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规范依法办矿行为。该集团负责人到乐陵市国土资源局承认错误,接受处罚。乐陵市国土资源局对已经钻成的5眼地热井各给予5万元罚款。
三、陵县山东豪门集团有限公司西班牙小城违法开采地热案
2007年2月,接群众举报,山东豪门集团有限公司在该县西班牙小城开采地热资源供暖。市国土资源局和陵县国土资源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已开凿成功一眼地热井,属违法勘查开采地热行为,陵县国土资源局随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调查。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县局向该公司下达了《矿产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罚款6万元。
四、德州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开采地热资源
2007年10月,市局监察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德州市一家置业有限公司在七中西侧和德州电厂东临正准备违法开凿两处地热井,市局分管领导带领十几名监察、地矿和电视台记者到现场制止违法行为。在法律和媒体的强大压力下,该公司于第二天自行拆除了打井设备,终止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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