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1――2010年)
一、总
则
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先行产业,做好矿产资源的规划,对德州市实现“十五”末达到全省中等发达水平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和“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总方针,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确保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根据德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所作的总体安排,是指导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文件,也是制定我市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的依据。
本《规划》以2000年为基准年,2001-2005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10年。《规划》适应本市所辖行政区域。
二、矿产资源形势
㈠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北岸,辖一区二市八县,总面积10356km2,人口535.7万。德州市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土壤肥沃,地势平坦,雨量适中,四季分明。北临京津,南靠济南,西接石家庄,东近渤海。境内铁路、高速公路与其它公路相互交织,四通八达,形成了完善的交通网络,自古有“京津门户,九达天衢”之称。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为矿业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德州市经济以纺织、化工、电力、建材、食品、造纸、机械等为主。矿业以炼油和建筑材料为主,石油、煤、地热等矿产资源较丰富,砖瓦用粘土分布广、规模小,其它矿产相对较贫乏。“九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速度处在山东省前列。200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60.3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6721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6.1:42.8:31.1,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水平和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得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区内矿产品种类少、产量低,不能满足经济的发展需求,大部分需从区外购进,水资源短缺更是制约着经济发展。
㈡矿产资源特点
新中国成立以来,德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发现并探明了煤、石油、天然气、地热和矿泉水等一批矿产资源。受地质构造条件的影响,德州市的矿产资源有以下特点:
1.矿产资源以能源矿产为主,且埋藏较深,开发难度大。以煤为例,全市煤储量绝大多数埋藏在-1000m以下,而且水文地质和构造地质条件极为复杂,开发难度大。
2.矿产资源不够丰富,矿种单一,紧缺矿种较多,供需矛盾突出。德州市属矿产资源缺乏地区,已发现评价矿产资源仅有三类11种,除能源矿产外,砖瓦用粘土储量多且分散,金属矿产尚是空白,非金属矿产种类较少。金属与非金属矿产缺口大,供需矛盾突出。
3.已探明的矿产地储量规模以小型为主,大中型矿产地少,主要矿产在地域上分布较集中,矿种分布不均衡。本市已发现评价矿产资源产地440处,小型矿产地418处,中型矿产地15处,大型矿产地仅7处;在22个大中型矿产地中,能源矿产和水气矿产为21处,占大中型矿产地总数的95.56%,
1处为非金属矿产(建筑用砂)仅占4.44%;主要矿产在地域分布上较集中,如石油(天然气)集中分布在中东部的临邑县一带,煤则集中分布在南部的齐河、禹城等县市。
4.矿产品供需总量失衡,后备资源紧缺。煤、金属、建筑材料等矿产长期需要外部供应,石油(天然气)、地下水、陶粒用粘土、水泥用粘土后备资源紧缺,地质勘查投入不足,矿产储量增长滞缓。
5.保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偏低,人均占有量低。本市保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797.36亿元,占全省保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的1.83%,居全省第12位;人均占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1.488万元,占全省人均占有资源储量潜在价值的30.4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㈢ 矿产资源调查、勘查及开发利用现状
1.地质调查现状
德州市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程度较低,但也取得一些可喜的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成果,提供了部分基础地质资料和一批矿产储量。到2000年完成了1:20万区调2幅,控制德州市境域面积6110km2。完成了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编绘了1:20万德州市综合水文地质图。完成了1:10万—1:20万航空磁力测量、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50万德州市遥感构造解译图、1:50万第四纪地质及地貌调查等工作,覆盖了德州市全境域。
2.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开展了以石油、天然气、煤、地热、矿泉水、建筑用砂、陶粒用粘土和砖瓦用粘土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截止2000年10月,累计已发现矿产资源11种,探明储量的矿种10种。在探明的矿产资源中,达勘探工作程度的6处,达详查工作程度的18处,达普查工作程度的10处,达预查工作程度的405处。德州市矿产资源、主要矿产储量、矿区资源储量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
、附表3。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目前已开发利用矿种有10种,主要是石油、天然气、煤、地热、地下水、矿泉水、砖瓦用粘土、建筑用砂、陶粒用粘土和水泥配料用粘土。德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及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详见附表4、附表5。
全市已开发利用矿产地406处,共颁发各类采矿许可证406个(石油、天然气除外),矿山企业406个,从业人数22976人;矿产品年产量中:固体矿产676.78万吨,液体矿产0.4万立方米,矿业总产值22485.
6万元。其中按矿山规模分:中型矿山1个,矿产品产量8.50万吨,矿业产值850万元;小型矿山405个,矿产品产量固体矿产668.28万吨,液体矿产0.4万立方米,矿业产值21585.60万元;按企业性质分:国有矿山企业3个,从业人数701人,矿产品产量10.04万吨,矿业产值897.50万元;集体矿山企业255个,从业人数14272人,矿产品产量固体矿产440.83万吨、液体矿产0.2万立方米,矿业产值13303.90万元;其它经济类型矿山企业148个,从业人员8003人,矿产品产量固体矿产225.91万吨、液体矿产0.2万立方米,矿业产值6960.6万元。
总之,德州市矿产资源不丰富,矿种较单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面较窄,矿业在工业经济中比重不大,矿产品产量小、产值低,属矿产资源较紧缺地区,2000年度矿业总产值位于全省第13位。人均矿产值41.97元,占全省人均值的5.73%。
㈣矿产勘查、开发及保护中的主要问题
1.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尚难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市地质勘查程度较低,找矿难度大;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学研究和综合调查成果偏少;地质勘查资金有效投入不足,矿业权市场发育不完善;勘查工作滞后,勘查效益较低,新发现矿产地明显减少;矿产资源消耗量远大于新增储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矿产资源开发缺乏统一规划,有些矿产供需总量失衡,布局不够合理
全市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力度较大,后备资源不足,接替矿产地发现较少;煤开发步伐正在加快,但经济效益较差;地热开发缺乏统一规划,违法开发、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地热产业的发展;矿泉水、砖瓦用粘土等矿种,市场供大于求,矿业生产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矿山企业普遍存在开采规模小、布局散乱、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影响了矿产开发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
3.矿山企业经营粗放,矿产资源利用率低,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的现象比较严重
全市绝大多数矿山企业为小型,占矿山总数的99.75 %。这些企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流程落后,技术力量薄弱,经营粗放,竞争无序,生产效率及成品率较低,整体处于“小、散、差、低”状况,浪费资源、破坏耕地现象严重。而且初级矿产品多,深加工产品、高科技产品较少,影响了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
4.生态地质环境问题日渐突出
矿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忽视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地貌自然景观的保护,在局部地区造成了较严重的水源土壤污染、农田耕地和基础设施毁坏等现象;部分地段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了比较严重的地面沉降;采煤、采油引发地面塌陷和喷油、冒沙、地裂缝等灾害。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问题突出,全市尚需复垦的矿山企业用地有342.36公顷,恢复和保护生态地质环境和地质地貌景观的难度较大。
5.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矿业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体系尚不完善,对矿产资源的破坏浪费缺乏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对矿产资源开采造成的生态地质环境问题难以进行有效监督;矿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难以及时查处破坏浪费资源的违法行为;矿业权市场尚不健全,采矿权人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自我约束意识尚未形成。
㈤供需形势与保证程度
1.供需形势与预测分析
本市矿产资源总量不丰富,除能源、水气矿产外,其它矿产矿种单一、储量规模小。目前全市除砖瓦用粘土、矿泉水市场供大于求外,其它大宗的能源、金属、建筑材料矿产均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要靠外部供应,矿产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石油保有储量2183.2万吨,但产量年均递减2.2%,天然气减幅达17.7%,不能满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未来10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石油及其制品的需求量也将大幅增加。到2005年,石油的供需大致持平;到2010年将出现较大缺口,原油的进口量将大幅度增加。
煤的资源量较为丰富, 2000年底煤的保有储量25999.1万吨,可供勘探开发的长清井田的资源储量为68225万吨,可供勘查的齐东井田有资源量9260.3万吨,三处预查(埋深-600米以浅有资源量0.65亿吨)的总资源量为87.83亿吨。但开采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随着经济发展,本市用煤量将进一步增加,需求缺口将进一步加大。
全市地下水可开采量15.2025亿立方米/年,其中,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12.713亿立方米/年,深层地下水可开采量2.4895亿立方米/年。多年平均开采地下水8.6亿立方米,基本处于采补平衡。地下水资源在当前引黄量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满足工农业及生活用水的需求。受黄河断流的影响,黄河水可用而不可靠,德州将面临严重缺水的情况。另外,由于区域上开采布局不合理,部分地段深层地下水已处于严重超采状态,并引发了严重的地质灾害。据预测,2010年全市缺水40310万立方米/年,余缺水率为-12%。
未来十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将迅猛增长,矿产资源供需缺口将越来越大,矿产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
2.保证程度
保证程度较高,能够满足需求的矿产:地热和矿泉水资源较为丰富,能够满足需求。
保证程度低,需求有缺口的矿产:石油、煤等。其中,煤的资源量较为丰富,开采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砖瓦用粘土储量丰富,但是受国家政策影响,不能占用耕地烧制砖瓦,导致供应不足,必须寻找替代品。
短缺或稀缺矿产:金属矿产和建材、石材、建筑用砂等非金属矿产较为缺少,随着全市房地产、城市建设的发展,不能满足需求,需从外地市场购进。人均地下水占有量低于全省水平,水资源缺口较大。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㈠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紧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衔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矿业发展为主题,以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现“有序有偿、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为总要求,建立有竞争力的新型矿业体系。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因地制宜,加强矿产勘查,依法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的健康发展。适当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证资源持续供给,实现资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㈡
基本原则
1.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开展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老矿区深部及外围勘查,以不断发现新矿种、新矿产地;加强资源利用总量调控,挖掘矿产深加工潜力,开发新用途;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与评价,合理开采,综合利用;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节约资源,降低资源消耗速度,实现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
2.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开发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来保护矿产资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重点开展局部地区比较严重的大气水源土壤污染、农田耕地和基础设施毁坏、地面沉降等灾害的恢复治理,促进全市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
建立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解决后备资源短缺的矛盾。到国内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逐步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经济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
4.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市内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及矿产资源条件,发展区域特色矿业,保持矿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协调统一,变资源优势为区域经济优势。
5.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宏观调控,重点抓好矿山合理布局、矿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开发与矿业后续加工产业链紧密衔接等工作,建立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
6.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原则
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的科技含量,搞好资源开发与保护,加强“三率”管理;通过对采、选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的科技攻关,积极鼓励开采利用难采、难选矿产,加强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和回收利用;加强产品结构调整,变初级矿产品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优质矿产品,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和资源效益。
㈢
规划目标
1.矿产资源规划总体目标
实现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分制运行和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向集约型转变,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经济的矿产品供给体系,保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支持能力,逐步形成与全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衔接的矿业体系新格局。
2.2005年规划目标
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目标:
加强地质调查评价与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展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完成1∶25万环境地质调查11856km2,完成1∶25万和1∶5万遥感地质调查600
km2和150
km2,完成区域地下水潜力调查10356
km2,完成石油、天然气、地热、煤等能源矿产资源调查14800
km2,完成二氧化碳气、陶粒用粘土、卤水、地下水、农业地质调查5260
km2,提供一批可供详查的大、中型矿产地和地质环境背景资料,为政府调控矿业结构布局提供基础地质资料,为农业、生态环境和生命科学提供区域地球化学依据。
建立商业性地质勘查激励机制,促进商业性勘查工作进一步发展。加强重要成矿远景区和石油、天然气、煤等优势矿产的勘查,完成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2200平方公里。以期增加一批探明储量规模的油气田或矿床,增加矿产资源储量,提高部分矿产资源的可供性。
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新局面。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引进外资参与矿产资源勘查项目1-2个。矿产资源结构得到调整、优化,矿产地布局趋于合理。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矿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目标:
从本市矿产资源条件及矿业开发的实际情况出发,规划到2005年矿产品产量为600万吨(压减10%左右),矿山数压减30%左右,矿业产值27468万元,年均增长率5%左右。德州市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预测详见附表6。
积极配合国家和省落实好本市的石油(天然气)和黄河北煤田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规划,搞好本市其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的调控,改善矿业结构和布局,在现有的矿业基础上,建立以临盘、临南和商河油气田为中心的油气矿业经济区,以齐河、禹城等县市为中心的黄河北煤田矿业经济区和以德城区、乐陵为中心的德北地热资源矿业经济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本市矿产资源特点和供需情况,鼓励开采石油、天然气和煤,争取有较大发展;积极开展地热、二氧化碳气、地下卤水及地下水等矿产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利用工作;限制占用耕地烧制砖瓦,积极寻找砖瓦用粘土替代资源;做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有序、科学合理,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与自然生态环境。
调整矿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企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强宏观调控,合理调整矿山企业布局。对现有矿山企业按市场经济要求,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目标,有计划地采取资产重组、联合、兼并和控股等形式,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小矿、小厂进行归并、组合和关闭,引导其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优势。进一步加强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技术水平和能力,改变由以往单纯采掘业和原料初级产品为主的粗放经营,逐步向效益经营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优质矿产品转变,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现有矿山企业要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加速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采“三率”指标和综合利用考核指标体系。各种矿产开采回采率不仅要达设计的标准而且要比“九五”末提高2~3个百分点。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矿业市场开放步伐,初步建立起市内外矿产资源供应体系。通过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吸引市内、国内外投资勘查、开发市内矿产资源,解决资源短缺的矛盾。积极利用西部大开发、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利时机,在加强市内勘查、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国内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逐步建立多元、安全、稳定和经济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保障本市矿产资源的有效供给。
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及地貌景观保护治理规划目标:
加快矿业权市场建设步伐,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统一、开放、竟争、有序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以矿业权市场和矿业资本市场为核心的矿产资源要素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健全矿产资源管理新体系,初步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运行机制。制定本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强化行政监督和执法监察,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巩固矿业秩序已根本好转的局面。做好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关闭破坏浪费矿产资源、污染大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壤、毁坏耕地、破坏基础设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小炼油、小砖瓦厂”等企业,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基本实现国土资源信息传递自动化、网络化及服务社会化。
矿山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得到有效遏制,次生地质灾害明显下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68%,复垦矿山土地100多公顷。城区直观可视范围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铁路、省级以上等级公路沿线的重点地段可视范围内生态环境破坏初步得到恢复治理。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达到100%,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100%,地下水降落漏斗得到有效控制,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每年30mm以内。
建立市县两级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完善区域地下水监测网络,加大地质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保护生态地质环境。
3、2010年远景目标
完成1∶25万和1∶5万区域化探调查7000
km2和400
km2;完成1:25万水文地质调查10356
km2;完成1∶25万农业地质调查10356
km2;完成石油、天然气、煤等商业性矿产勘查2000
km2。全面更新本市中、小比例尺基础地质图件,实现地质成果数字化,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工作较好地满足矿产资源管理和社会的需要。
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力度,重新进行新一轮矿产区划和成矿预测,完成新发现的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资源大比例尺的潜力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得到调整,勘查工作程度明显提高,发现一批重要的矿产资源后备基地,重要矿产的可供性进一步提高。
以商业性矿产勘查为主体的矿产资源勘查新局面基本形成,地质矿产工作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勘查体系、管理体制和要素市场得以建立和完善,全面实现矿业权的资产化管理。
进一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矿业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和改善,优化资源配置,营造规模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使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更好地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利用外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达到较高水平,开辟1~2个市外、国外勘查基地,初步建立多元、稳定、安全、经济的矿产品供应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可持续供给得以保障。初步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矿业开放格局,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高度开放、具有国际竞争力、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矿业市场。
规划矿产品产量700万吨,矿业总产值35000万元,平均递增幅度为5%左右。市产矿产供需总量趋于平衡。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改革开放的力度,实现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
矿山企业基本按照规范的现代矿业经营模式运作,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和巩固,矿山总数在2005年的基础上再压减15%,开采回采率再提高1~2个百分点,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
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地质环境信息和监测网络系统。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80%以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率达到100%。“一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生态地质环境破坏全面恢复治理。地质灾害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保持在100%,矿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100%,煤矸石占地增加率为零或负增长,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有所减少,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每年0~20mm。初步实现矿产开发与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同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国家、省的统一安排和本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为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和政府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基础性资料。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植,鼓励多渠道投资者开展矿产资源勘查,以提高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具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充分的地质基础资料。逐步形成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体,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相互促进的新局面。
㈠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基础地质调查
配合省规划完成以环境地质调查、区域化探调查、区域水文地质调查、遥感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为基本内容的1∶25万地质调查工作。围绕城市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基础地质问题,自筹经费独立开展以基础地质、矿产资源、环境地质为基本内容的1:25万综合地质调查工作,提交可供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广泛使用的综合评价报告。详见附表7。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战略性勘查
重点安排的矿种为石油、天然气、煤、地热、二氧化碳气和陶粒用粘土,同时兼顾其它非金属矿产。坚持“区域展开、重点突破、从点到面、点面结合”的原则,安排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部署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区、市内矿业结构调整而需要调查评价的重要成矿远景区和地质工作程度较低地区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战略性勘查工作。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加大对已有矿山周边和深部的找矿力度,以期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
石油、天然气:根据省规划确定的临清坳陷东部石油、天然气调查评价区,重点加强调查评价监督管理工作,力争有所突破。
煤:黄河北煤田东区有一定的成煤及煤层气条件,对其进行调查评价,力争有所突破。
地热:临清—夏津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临清坳陷德城区—武城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济阳坳陷平原—禹城—临邑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埕宁隆起乐陵—庆云—宁津—陵县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鲁西台背斜斜坡带齐河(重点区为焦斌镇地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争取发现新地热田并增加地热储量。
二氧化碳气:平原县(南部)张华镇梁村古潜山带二氧化碳气调查评价。
陶粒用粘土(黑陶):齐河县晏城镇陶粒用粘土资源调查评价,提供高附加值陶粒用粘土资源基地。以晏城镇为中心,拓展至外围,乃至全县。
卤水:庆云县北部(庆云—严务一带)卤水资源调查评价。
县、市供水水源地调查:围绕各县市城区进行供水水文地质调查评价,争取每个县、市圈定供水水源地一处。
浅层地下水潜力调查:德州市沿黄地带浅层地下水潜力调查。
生态地质环境调查:乐陵金丝小枣种植区生态地质环境调查评价。
共规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战略性矿产勘查项目13项(包括省规划3项、附表8),预期提供可进一步勘查的大、中型矿床(田)8—13处。
㈡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
鼓励并积极引导企业、个人和外商在市域内投资,参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和投资活动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成果信息,引导和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在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发现有利的矿产资源远景区后,组织探矿权招标,鼓励国内、外投资者通过市场竞争,以招标、投标方式获得探矿权,进行商业性勘查。鼓励矿山企业建立资源耗竭补偿机制,用以进行后备基地的勘查。实施矿产资源储备战略,扩大矿产资源储备,提高资源保证程度,以适应规模开采、集约经营和提高开发利用程度的需要。
1.鼓励勘查的矿产及其规划区
石油、天然气:惠民西南油气勘查区;长城凹陷油气勘查区;济阳坳陷西北油气勘查区。
煤:黄河北煤田东区长清—赵官镇井田勘查;黄河北煤田东区齐东—济西井田勘查;黄河北煤田袁庄井田东区勘查。
地热:临清坳陷的夏津、德城、武城地热资源勘查区;济阳坳陷平原、禹城、临邑地热资源勘查区;埕宁隆起乐陵、庆云、宁津、陵县地热资源勘查区;鲁西台背斜斜坡带齐河县(重点区为焦斌镇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区。
地下水:沿黄地带浅层地下水资源。
2.限制勘查的矿产及其规划区
限制在城市规划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附近,铁路、主要公路及河流两侧,从事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限制砖瓦用粘土勘查;限制矿泉水勘查;限制在黄河故道森林公园勘查。
3.禁止勘查的矿产及其规划区
禁止在城区、国家及省、市政府规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森林公园及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勘查固体矿产资源。禁止在地下水超采区内勘查地下水水源地。禁止勘查区为乐陵枣林游览区、鲁北平原省级森林公园和禹西生态环境农业园。根据需要,矿泉水、地热勘查可不受限制。
以上共规划鼓励勘查区11个,限制勘查区1个,禁止勘查区3个。详见附表9。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根据《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矿种和可列入市规划的矿产资源情况,确定选择具有一定的资源潜力和较好的开发利用条件,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居重要地位,市场前景良好的矿产作为本市的规划矿种。鼓励开采矿种:资源储量相对较丰富、产品质量高、开采技术条件好、经济建设需要、市场前景好、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小的矿种,主要有石油、天然气、煤、地热等。限制开采矿种:矿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省矿产资源规划限制或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破坏较大的矿种,主要有砖瓦用粘土、部分地段深层地下水等。
㈠ 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根据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和供需总量基本平衡的原则,同时结合国家矿业宏观调控政策,按照《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要求,结合本市矿产资源条件和矿业开发的实际情况,规划矿产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石油、天然气:为省规划矿种,配合胜利石油管理局完成在本市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确保省对石油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目标的实现。
煤:为省规划矿种,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其开发的监督管理,适度鼓励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提高现有矿山的生产能力,“九五”已竣工的邱集煤矿要达到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规划期间新建年生产能力45万吨矿井一座。力争到2005年总生产能力达到90万吨。
地热:本市地热资源较丰富,现有地热产地7处。鼓励加强开发利用研究,因地制宜,实行综合开发、综合利用。
砖瓦用粘土:为本市重点调控开发矿种。规划期内,严格限制开采,不再审批新矿山,对现有矿山实行限采,逐步关闭在农田、耕地中取土烧制砖瓦的企业。2005年砖瓦用粘土开采量控制在245万立方米左右,逐步形成改用黄河淤泥、粉煤灰、煤矸石等替代烧制砖瓦,争取新型砖瓦墙材的生产量要达到生产总量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加强企业结构调整,向集约化规模经营发展。
地下水:
合理开采利用沿黄地带浅层地下水资源;德城、临邑、夏津等城区要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的开采。提倡鼓励开发利用地表水,综合利用中层微咸水资源,将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0.0亿立方米之内,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矿泉水:维持开发总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开采总量控制在2.4万立方米/年。重点开发含碘矿泉水和含碘矿泉水系列饮料,提倡规模开采,扶优劣汰,创建优质畅销品牌。
㈡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遵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区域布局基本原则,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矿业开发基本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矿产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构筑与本市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工业战略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格局。
1.德中石油、天然气矿业经济区
以市境内的商河、临盘和临南油田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为基础,以胜利油田石油、天然气开发为依托,以山东恒源集团有限公司、德州石油化工总厂等企业为中心,重点发展“油头化尾、油化结合”的油气开发和后续产品加工一条龙生产基地。尤其对市场前景好、经效益高的环氧氯丙烷、氯化聚氯乙烯等产品,要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完善本市石油、天然气开发与石油化工产品产业链,形成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与石油化工产品加工为一体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德南煤、煤化工、建材、地热矿业经济区
以黄河北齐河、禹城等县煤资源优势为基础,提高黄河北煤田开发速度,加快发挥煤资源综合效益,采用高新技术,加快煤延续产品开发,大力发展二次能源和煤化工新兴产品,以煤气化、煤液化和煤焦化为主要方向,实现由原料化工向精细化工的转变,培植煤资源新优势。完善煤开发与煤化工产品产业链,形成煤资源开发与煤化工产品加工为一体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要采取鼓励措施充分利用煤开发中的废石废料,尤其要注重拓宽对煤矸石的应用领域,建立以煤矸石、黄河淤泥、粉煤灰等资源为基础的集约化生产规模经营的大型砖瓦生产地。东区地热生成地质条件较好,要加强勘查,探索开采技术方法扩大应用领域。
3.德北地热资源矿业经济区
德州市地热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要加强德城区、乐陵等地区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展以住宅小区供暖、供热水、洗浴、温泉游泳及特色农业为主要内容的地热开发利用研究,探索开发利用技术方法,扩大应用领域。
㈢ 开采规划分区
为促进本市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本市矿产资源的特点、矿业开发利用实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次规划对主要矿种划定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
1.矿产资源规划区划定标准
(1)允许开采区:查明资源储量可靠,有一定资源前景,市内、国内短缺矿种,市场前景好,有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有效控制,开采技术条件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明显。
(2)限制开采区:有可靠资源保证和市场需求,但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或利用方式不合理;市场容量有限,产品供过于求;受国家产业政策制约,开采规模受限制;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对生态环境及基础设施有一定影响。
(3)禁止开采区:已查明资源储量,属于边际经济、次边际经济的,市场严重供过于求,开发效益差;对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矿产地;自然保护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历史文物、名胜古迹所在地影响范围内的区域;军事禁区、有重要基础设施、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存在难以防范的安全隐患的地区。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划定允许开采区6个,限制开采区4个,禁止开采区10个(含6个游览公园自然景观保护区)(见表10)。
允许开采区:
(1)油气开采区:包括临南油田、临盘油田和商河油气田为中心的三个开采区,属已列入省规划的胜利油田开发区。积极配合省开展好对三个油气田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确保省规划目标任务在本市部分的全面完成。
(2)旦镇井田煤开采区:位于市区的最南部,探明基础储量2.85亿吨,以其煤资源为基础已建邱集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已列入省规划。我市要积极配合省完成开采区开发与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并结合本区煤资源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鼓励适当加大开发利用力度,以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3)济西、袁庄两井田煤开采区:位于市区齐河县的东南部,探明储量2.11亿吨,以其煤资源为基础,正在建设武所屯生建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已列入省规划。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加速矿山建设,尽快投产,完成开发规划目标任务,并结合资源实情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支持鼓励矿山适当加大开发力度,在确保完成省规划目标任务的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支撑。
(4)地热开采区:德城、乐陵、临邑、宁津及齐河等县(市、区)均发现地热并已开发利用。要按统一规划,加大开发利用力度,坚持综合开发,综合利用。
另外,沿黄、引黄灌区及平原水库附近,应鼓励黄河淤泥资源的开发利用,以解决禁采砖瓦用粘土后的资源枯竭问题。
限制开采区:
(1)地下水、矿泉水限制开采区。在德城区、临邑县、夏津县等已形成一定面积的深层地下水超采降落漏斗,应限制区域内深层地下水的超量开采。规划期内应加大黄河水、区内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和微咸水的开采,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矿泉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
(2)砖瓦用粘土实行全市区限制开采。要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砖瓦用粘土资源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定点限制开采,逐步以黄河淤泥、粉煤灰、煤矸石等代替粘土烧制砖瓦,以减少对耕地的毁坏,要调整企业规模逐步形成集约化规模经营。
禁止开采区
(1)黄河防护堤坝禁止开采区。黄河防护堤坝外侧500米和内侧河道管理部门划定的范围内地表及地下禁止开采,确保防洪、防汛的安全。
(2)交通要道禁止开采区。京—沪铁路、京—福高速公路及南水北调输水工程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露天开采固体矿产资源(限制地下开采)。以确保交通要道安全畅通和维护范围内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
(3)城市规划区禁止开采区。城市规划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禁止露天开采固体矿产资源。德城规划区周边5000米、其它县城周边2500米范围内为固体矿产禁采区,以维护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
(4)农业高产、丰产示范区、基本农田和耕地禁止开采区。农业高产、丰产示范区、基本农田和耕地禁止开采砖瓦用粘土。
(5)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区等禁止开采区。
㈣ 优化矿业结构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要大力推进矿业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努力营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化、集约化的大型企业集团;使开发利用水平、工艺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新产品开发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1.矿业规模结构调整
矿山开采规模与占有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优化资源配置,遏制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提高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加快其改组、改制和资产重组,使之成为本市矿业发展的主体。积极引导小型矿山进行整改联合,逐步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破坏浪费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和污染自然生态环境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规划期内,全市矿业生产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压减30%;到2010年矿山总数在2005年矿山数基础上再压减15%。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的确定
为实现规模经营,根据本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情况以及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的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本次规划对主要矿种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作出限定(附表11和附表1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以矿山企业占有的资源储量多少,分为大、中、小型矿床,分别对本市主要矿种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进行限定。规划期内应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经济规模要求,同时作为本市新建矿山准入条件之一,对不符合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已开采矿山企业,限期实施整改联合或扩建,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产关闭。
3.采选、加工结构调整与优化
按照抓大扶优和促进结构调整的要求,根据矿山企业的资产、资源情况,统筹规划,进行战略性改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营造建大矿、组建大企业集团和区域性公司的环境和条件,积极推进规模经营;推广并实现合理开采、定点加工,实现资源相对集中开发、加工基本合理配套的开发建设模式,着力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到2005年实现全市矿业采选、矿产品加工结构基本合理配套、矿业与矿产品后续加工工业规模基本适应,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工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为优化本市矿业结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对设立新建矿山企业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准入条件:
(1)资质条件。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勘查或开采矿产资源。
(2)资源条件。必须有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地质勘查报告和矿产资源储量。
(3)规模条件。申请开发的矿种、矿区、矿山建设规模,应符合本市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相适应,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生产、集约利用的原则。
(4)技术经济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开发利用设计或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及采、选设备必须科学、先进、合理、安全。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伴生矿产有综合开采、综合利用方案。
(5)
生态环境保护条件。新办矿山要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环评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矿山建设同时进行。
(6)禁入范围。省市矿产资源规划所规定的禁止开采区、禁采矿种和已规划开发利用的矿区。
㈤
提高资源利用率
1.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
根据《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矿山企业在开发矿产资源中,必须达到已批准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利用方案中规定的“三率”指标,以及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到2005年,本市主要矿种的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较2000年提高2~3个百分点,到2010年,再提高1~2个百分点。
鼓励矿山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强对采矿工艺和采矿方法的研究,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特别要加强乡镇以下集体和个体采矿的监督,使其尽快达到有关规定的资源利用率。
2.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十五”期间应通过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加大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投入,抓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应用,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监督和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到2005年,利用黄河淤泥、煤矸石、粉煤灰等加工新型砖瓦墙材的产量达到生产总量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地热与煤的综合利用有大的进展。
六、利用国内外资金、资源和市场
根据国家提出的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利用我国西部大开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的有利时机,在加强本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外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解决本市矿产资源不足。同时,不断扩大本市矿业领域对外开放的程度,积极吸引市外、国外投资勘查开发本市矿产资源,以解决本市矿业勘查开发资金的不足,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和管理水平,完善矿业投资体制和矿业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内外统筹,整体联动,加快接轨,提高水平,构筑全方位、宽领域、纵深化的对外开放格局。
㈠ 利用外资勘查、开发矿产资源
扩大开放,实施“请进来”战略。改善投资环境,完善矿业权市场,鼓励市外、国外投资者在我市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鼓励民营经济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重点项目有黄河北煤田东区勘查开发、平原二氧化碳气勘查开发和德城区地热及矿泉水开发等。
㈡ 利用市外、国外矿产资源
鼓励、支持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和国外开发矿产资源;开辟本市紧缺资源的稳定供矿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元化的资源供应保障体系。
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㈠ 总体要求
1.建立健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及监测体系。依法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有效遏制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完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监测、预报、预警制度。
2.禁止在城区、国家及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区域勘查开发固体矿产资源;在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公路1000米内以及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等区域禁止露天采矿,严格限制地下开采矿产资源。严格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生态功能区、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河流、堤坝、“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两侧一定范围内勘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3.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即:矿山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等制度,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的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防治。贯彻环境保护法规,矿山企业排污必须达标排放。
4.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组织领导,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定期报告及检查制度,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规划布局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无治理单位的,由当地政府负责治理。
5.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化、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引导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向产业化发展。
㈡ 新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1.禁止新上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治理影响的开采项目。严把审批发证关,实行“矿山生态环境一票否决制”。
2.新建、改建矿山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限采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矿产资源要提供独立的矿山地质环境评价报告。新建矿山要有废渣、矸石综合利用及地质灾害治理等具体措施。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费用应列入矿山生产成本。
㈢
在建、生产和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1.加强对现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逐步关闭、限制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对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矿山,不治理的要依法查处,限期治理达标,情节严重的可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2.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生态环境和地质灾害进行恢复治理;要求矿山“三废”
严格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进行处罚,对实现零排放的进行重奖。
3.矿山企业要根据本矿山实际,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对已经产生和将要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详细的治理措施,报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4.严格闭坑矿山的审查与管理。停采或关闭的矿山,必须及时做好土地复垦、绿化、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矿山在停办或闭坑前,必须提交闭坑地质报告,报告中应有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㈣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作和矿区
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和“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做好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采煤塌陷地的土地复垦,城区、旅游区以及主要交通沿线(铁路、省道、国道、高速公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场、采坑的关停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区的调查、防治,煤矸石、废石及矿山废水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附表13)。
1.煤矿采空地面塌陷的土地复垦和综合整治工作,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开发,优先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目前应以制作建筑材料、发电为重点,回填造地、修路等综合利用措施在实施前应当进行其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研究,防止产生新的污染。
2.加强石油开发区的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作好新污染源的控制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在油田钻井、采油过程中严格控制污油、污水落地,逐步取消现有油池。加强跑、冒、滴、漏和管线穿孔、井喷、井涌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回收落地油及钻井废弃物,并做好无害化处理。注水油井应防止涌水、涌油事故的发生。
3.在露天建材矿产开发区,要严格执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的方针。各县(市、区)应在划定禁采区、限采区的基础上,划定“规划开采区”,依法关闭禁采区内的露天采矿,并在“十五”期间逐步关闭规划开采矿区以外的露天开采矿山,使其逐步移入规划开采矿区开采,彻底改变目前小、散、乱的现状。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矿业秩序。对拟建铁路、高速公路两侧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露天采矿,作好矿山的关闭、搬迁和恢复治理工作。
4.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深层地下水的开采要征的国土资源部门的同意,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督。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保持地下水资源采补基本平衡,使地面沉降得到有效的遏制。
5.完善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区域地下水动态信息研究,为地下水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基础资料。
6.南水北调沿线地区要认真做好以防治水污染为主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控制沿线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八、保证措施
㈠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教育
制定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和标准,尽快制定《德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德州市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办法》、《德州市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地位。同时,强化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矿产资源法制意识,尤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矿业权人的宣传教育,强化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观念、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观念、生态地质环境保护观念、依法办矿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观念。
㈡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是实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的重要保证措施。
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将市级矿产规划主要指标纳入市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建立完善全市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传递,强化对规划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全市范围和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
㈢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的治理整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勘查采矿行为,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调控矿业开发活动,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加强对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破坏浪费和严重损失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㈣规范完善矿业权市场,推进资源有偿开采制度
加快制定采矿权招投标、拍卖程序和管理办法、采矿权价款的确定、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制资源的作用,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行通过招投标、拍卖方式出让采矿权,逐步建立起采矿权人自觉保护和节约矿产资源的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培育和规范采矿权二级市场,促进采矿权的合理流转;积极推进企业的体制改革,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合理布局和规模生产。推进矿产资源的资产化管理。
㈤合理调整矿业产业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
逐步建立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矿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发本市矿产资源,积极利用外部矿产资源。逐步建立矿产资源社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公布矿业权出让、招标投标和拍卖信息,充分利用两种资金,扩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采利用外资的规模。
㈥坚持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
结合矿山企业实际,努力推进矿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省、市和矿山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积极性。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提供科技支撑。提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比例份额。
附表1
德州市矿产资源一览表
|
序号 |
矿 种 |
矿产地 |
规 模 |
勘查工作程度 |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勘探 |
详查 |
普查 |
预查 |
|
1 |
能源矿产 |
石油 |
3 |
1 |
2 |
|
3 |
|
|
|
|
2 |
天然气 |
|
3 |
煤 |
5 |
4 |
1 |
|
2 |
2 |
1 |
|
|
4 |
地热 |
7 |
1 |
|
|
|
1 |
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