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统一管理城乡地籍和地政工作;拟订地籍管理、土地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和统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草拟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权属纠纷调处规则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事宜;承办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出租登记、确定土地权属和土地登记发证的具体工作;负责土地登记费的审核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