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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2005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市国土资源局二○○五年七月十日)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参照《德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0年)》内容,在实施《德州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2005-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一、主要地质灾害发生概况

我市已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有地面沉降、地裂缝、采煤地面塌陷等。

(一)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主要区域在德州市城区,称为“德州地面沉降”(或德城区地面沉降)。根据2000年地面精密测量资料,德城区地面沉降范围,包括德城区、武城县、平原县、陵县、宁津县和河北省吴桥县、景县、故城县的部分地区,总面积超过4000平方公里,其中德州市范围内地面沉降面积2037.5平方公里。目前地面累计沉降量在150-387毫米之间,形成了以市区西北部为中心的地面沉降盆地,最低点在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原针织厂附近,累计地面沉降量为300-387毫米。年平均降速25-32.25毫米,城区东南部沉降量较小,在150-200毫米之间,年平均降速12.5-18.2毫米,整个城区平均降速22.0毫米/年。根据德城区漏斗中心水位资料和1989-2000年地面沉降监测资料分析,地面沉降量随着漏斗水位的不断下降而逐步增大,照此降速,到2010年德州市区地面沉降量可达610.02毫米。

(二)地裂缝及地面塌陷

1.临邑地裂缝。1998727日,临邑县临盘镇西十二里村发生地裂,出现3条裂缝,相继伴有喷气、油、泥、砂、水现象发生并形成陷坑,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此次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在临盘镇西十二里庄东西街以北,南北宽100米,东西长250米的范围内,3条裂缝走向基本平行,裂缝相间2.0-3.0米,裂缝宽度由村中向东西两侧由宽变窄,最宽5厘米,最窄0.5厘米,裂缝呈锯齿状,有错动现象,北侧高,南侧低,错开距离0.5-1.0厘米,5处喷口均位于地裂缝南侧14-15米处,其分布与地裂缝基本平行,4处喷口停喷后形成直径1.5米的陷坑,陷坑深度不一,最深1.8米,最浅0.4米。喷口处喷出气、油、泥、水和砂等物质,喷出水的矿化度159979/L,温度70℃,流量20.0m3/h左右,地下水类型为Cl-Na型水。

2.乐陵地裂缝。2003726日,在乐陵荣家村南约300米农田中发现2处地裂缝。其中1条裂缝长300米,裂缝呈月芽状,缝宽30-100厘米,最深处约100厘米;另一条长约10余米,宽约30厘米,深40厘米。两条裂缝相距500米左右。3.齐河采煤地面塌陷。邱集煤矿采煤造成采煤区地面塌陷。塌陷面积近200亩,地表沉降量在20-40厘米之间。山东省济西(生建)煤矿位于界河县贾市北500米,计划2005年底正式投产,待开发煤田面积4.4平方公里。随着煤炭开采的延续和开采煤层数的不断增加,地表下沉面积和下沉量将不断增大。

二、地质灾害的主要成因及危害

(一)地面沉降主要成因及危害

地面沉降主要成因:由于大量、长期超强开采深层地下水,地下水大幅度下降引起土层压缩而造成的。德城区自1965年开始将深层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当时地下水位埋深1.90米,1970年德州漏斗开始形成,到1978年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已达41.5米,漏斗面积为727平方公里。由于德城区地下水开采强度大,而地下水位下降幅度大。目前,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的高低不平的漏斗中心盆地,已与冀枣漏斗、沧洲漏斗和临邑漏斗连为一体,成为以德城区为中心的区域性降落漏斗。随着德州漏斗的形成和发展,德城区已发生地面沉降。地面沉降的发生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但造成的危害较大,相对治理难度较大。

主要危害:目前德城区地面沉降较为明显,虽尚未造成大的地质灾害,但如继续大量超强开采深层地下水,在上覆地层和建筑荷载的巨大压力下,会造成含水层继续压缩,致使德城区地面继续下沉,将给城市建筑、道路、桥梁、管道和供排水系统造成极大威胁。

(二)地裂缝、地面塌陷的主要成因及危害

地裂缝和地面塌陷主要成因:一是多年开采深层地下水,含水砂层已抽空,致使地层压密引起地裂缝和地面塌陷;二是由于煤矿采煤作业造成地面塌陷。

主要危害:一是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的形成,造成地表不平,土地积水,影响农业生产。二是由于临盘十二里庄裂缝口喷油、水,加之地下水矿化度较高,造成浅层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水质恶化,直接影响人民身体健康。三是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的发生,将使市区内一些大型建筑物产生裂缝,造成污水内积,排洪功能减弱,影响城市交通和城市建设。

三、防治预案

(一)地面沉降的防治

1.按照德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完成重点防治区德城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加强对城区地面沉降的监测预报,摸清其发展规律,为治理灾害提供科学依据。市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项目,市财政协调配套资金,开展城区地下水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的监测、防治,以减缓和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

2.科学合理开采深层地下水资源,严格控制地下300-500米含水层的开采量。水利部门合理布局水源井,采取措施防止局部地段地下水超量开采。市区西北部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华鲁电厂一带机井总数近70眼,占全区机井总数的25.2%,每平方公里已达到7-8眼,密度过大,应关闭此区域的部分深井。另外,要将500-800米深度内水资源作为应急水源,适度开发800-930米深度的地下水资源,德州经济开发区可开发东郊水源地作为供水水源。

3.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微咸水和中层咸水。水利、公用事业部门应考虑根据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对用水的水质不同要求,实行分质供水。

4.开展地下水人工回灌试验研究。在封闭城区深机井,控制城区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和地面沉降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城区地下水人工回灌试验工作,为正式进行深层地下水人工回灌补源提供基础资料。

(二)地裂缝的防治

1.认真开展地裂缝勘查和调研工作。加强对临盘采油区地质灾害调查研究工作,调查地裂缝的形态特征、产生要素、规模和其形成的自然地理、地质环境背景与影响因素。在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工程地质钻探、物探(大极距电测深、地震物探)、测量、野外试验等手段,进一步查明地裂缝的成因类型,分析地裂缝在水平上、空间上、强度上的分布规律和发展趋势。开展乐陵市荣家村地裂缝勘查工作,采用钻探、物探、野外试验等手段,查明地裂缝的分布、成因及影响因素。

2.在临盘采油区布设浅(0-60米)、中(60-200米)、深(200-300米)和石油注水井专门性地下水动态监测网,掌握地下水位、水温、水质的动态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研究地下水的变化与地裂缝的关系,建立地质灾害发生预测模型,为此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3.将临邑县境内因采油生产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区域,确定为灾害监控区,临盘镇西十二里村可作为防治重点,以地裂处为圆心,以1200米为半径的圆面积,确定为灾害易发区,以半径900米为半径圆形带区为灾害危险区,对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作业油井,要实施停采或限采,采取关闭油田注水井等必要的治理措施,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

4.加强地裂缝灾害的监测工作。临邑县要对划定的危险区、易发区布设地下水和地裂缝监测点,根据油井、村庄布局和采油工人的值班情况,确定专职监测员进行监测,随时掌握情况。县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局等部门人员定期检查,按装应急电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县、乡(镇)和采油厂要立即出动,现场救灾。继续对乐陵市荣家村地裂缝的现场进行监测,关闭地裂缝区内浅机井,观测发生地裂缝区外围机井的水位变化情况,乐陵市政府要指定乡、村监测员进行监测,每月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监测情况。国土资源局要组织人员定期到现场查验监测资料。

5.健全防灾救灾网络。临邑县、乐陵市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划定区域,加强巡查、监测,拟订疏散群众预案。采油厂配备抢险机动车队,临盘镇政府配备胶轮挖掘机,县消防支队随时待发,县政府准备救灾物资。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一旦发生灾害,及时组织救治,把灾情降到最低程度。

(三)采煤塌陷的防治

1.采矿区采用房柱法采煤,减轻塌陷。

2.采过七层煤后,进行地表排水系统建设,采用挖沟疏水的方法,防止因地表下沉而造成涝灾。

3.采过十层煤、十一层煤后,采用挖沟开槽,下填矸石(或填岩粉浆、黄河沉沙等),上部覆盖耕土,恢复原貌,彻底治理。对已塌陷地面采取回填等方法,进行恢复性平整,并将原地表路、沟、桥、涵、渠、闸进行重新配套建设。

4.采煤区预留足够的矿柱,以免形成地面塌陷。

5.邱集煤矿做好地面测量工作,在矿区地面塌陷区段,布置地面沉降监测点,进行定期、定点测量,及时掌握地面下沉情况,及时进行治理。

四、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地质灾害避让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保护地质环境的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减灾防灾,保护良好的地质环境。

(二)采取综合措施,合理控制和规范工程活动,防止地质环境的恶化和破坏,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各类地质灾害的产生。严格执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和对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工程,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

(三)建立地质灾害监测体系。逐步建立县级地质灾害监测网,负责本区域的监测和预警系统的建立与管理,群测群防的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组成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的体系。在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区段,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干部、群众分期分批组织学习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对监测人员专门培训,正确掌握监测、预报方法,确保监测工作落实。

对一般性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落实监测责任人,并由专业人员布设监测点,传授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知识;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形成相对完善的群测群防、防灾预警网络。

建立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防范体制。有关县(市)要建立防灾救灾系统,对已有的地质灾害区布置地质灾害监测点,安排1-2人负责,雨季每间隔5-10天观测1次,并及时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加强汛前巡查:每年3-4月,县国土资源局要对地质灾害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并与所在乡镇签订责任书,明确具体负责人、监测人,对监测点进行复核,并对监测方法加以指导,增强防范意识。汛期检查:每年5-9月份,市国土资源局对重要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落实情况、监测资料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预测发生地质灾害区段监测点每月检查一次。汛后检查:汛后对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复查,并做出总结。严格执行灾害事故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后,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迅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26930912693079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曾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区域,要将填制的“工作明白卡”和“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每家每户和相关单位。落实避让路线、疏散方案和救灾队伍。

(五)强化领导,密切配合。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抓好督促落实。国土资源、财政、环保、科技、农业、林业、水利、水文、宣传等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已发生地质灾害的县(市、区)要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地质灾害的发生现状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防治措施,为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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