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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加强土地调查成果管理,充分发挥土地调查成果的效益,建立完善全省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籍管理方式的转变,根据《山东省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山东省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山东省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规定,现就上报土地调查成果事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 各地应按照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上报通过验收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
二、上报的土地利用现状成果采用2005年10月31日统一时点数据。已通过验收,截止时间不符合本要求的,应开展补充调查,形成统一时点调查成果。
三、上报土地调查成果时限。已通过验收的,于2006年1月20日前上报统一时点成果,未经验收的于验收后2月内上报。
四、上报成果质量实行分组负责制。市国土资源局应对上报的县级成果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上报成果符合检查验收办法规定的要求,上报数据与验收成果及当年变更数据相衔接,省厅将视情况利用最新遥感资料对部分市的上报成果进行质量检查。
五、上报成果主要内容
(一)县级成果
1、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
(1)验收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word格式);
(2)与邻省接边的县应报有关接边资料(扫描双方盖章的接边图;县级接边纪要复印件);
(3)元数据信息采集表(word格式);
(4)建库系统数据格式与国家标准交换格式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数据、结合图表、系统库;
(5)数据册(excel格式):
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到乡镇)
按权属性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到乡镇)
可调整地类面积汇总表(到乡镇)
耕地坡度分级土地面积汇总表(到乡镇)
海岛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具体到岛屿名称)
(6)《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成果报告》(word格式;主要内容:统一时点数据调查的方法、与验收数据差异分析等)
验收数据与统一时点数据比较表(表式同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
(1)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工作报告;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技术报告;
(3)地籍图分幅结合表;
(4)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5)按权属性质城镇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6)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二)市级成果
1、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成果
(1)验收的市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报告》(word格式并打印一套);
(2)市级整合的县级接边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
(3)市级辖区图幅结合表(电子数据);
(4)1:100000或1:150000市级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和挂图2套;
(5)数据册(excel格式,打印一套):
市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到县)
按权属性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到县)
可调整地类面积汇总表(到县)
耕地坡度分级土地面积汇总表(到县)
海岛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具体到县、岛屿名称)
(6)《土地利用更新调查统一时点成果报告》(word格式并打印一套)
验收数据与统一时点数据比较表(表式同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2、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
(1)市级城镇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2)按权属性质城镇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六、上报成果格式要求
上报成果按以下格刻录成DVD光盘上报二套。
一级目录文件名为:
**市(或县市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成果(加行政代码)
**市(或县市区)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成果(加行政代码)
二级目录为:(按不同内容细分三级目录)
数据库成果:库体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库应含系统库、图幅结合图表)
省际接边图成果:扫描图tif格式
文字成果:工作报告
技术报告
表格成果:各种表格的excel格式
其他成果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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